专家观点

段海霞:避免深陷游戏侵权泥潭 要从重视著作权布局开始

新闻摘要:因认为游戏《金庸群侠传》侵犯了金庸作品的著作权,北京畅游天下公司(以下简称畅游公司)以其拥有该作品的改编权为由,将深圳扑雷猫公司(以下简称扑雷猫公司)等4家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110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畅游公司诉称,其获得了金庸作品《天龙八部》、《鹿鼎记》、《雪山飞狐》等11部作品的独家移动端游戏软件改编权,也运营开发该类软件,且有权追诉第三方对金庸11部作品的侵权行为。然而,扑雷猫公司同时研发了《金庸群侠传》,并会同上海月球漫步公司等,4公司共同发行,该款游戏大量内容以金庸作品的情节、人物、武功和装备为蓝本,如使用《鹿鼎记》中的韦小宝、陈近南角色,使用《天龙八部》中的乔峰、段誉、灵鹫宫、生死符等人物及情节,还使用金庸作品内容做宣传,这严重侵害了畅游公司的权益。

今年1月26日、27日,畅游公司分别和上海月球漫步公司的关联公司上海黑桃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桃公司)及其股东庞东升签订赔偿协议并和解,黑桃公司承诺不再利用金庸作品中的任何元素。但协议签订后,畅游公司发现,该款游戏仍在多渠道运营,故诉请海淀法院判令4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摘自《京华时报》2016年7月31日《被指侵犯金庸著作权4公司被诉索赔千万》)

意象点评:根据最新发布的《2015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去年国内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突破14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超过两成,市场规模已经是电影的3倍多。与此同时,游戏产业频现侵权、内容低质等问题,影响了整体产业健康发展。而近年来,随着人们对IP的愈发重视, “盗用”、“抄袭”等游戏产业一直存在的行业陋习,也正在被用法律的手段不断清理。因此,需要警醒各位游戏开发商,在开发游戏的过程中,如果不注重对著作权的布局,就等于为今后的发展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一款游戏并不是简单的将代码拼合起来就可以了,其中的文字、图案、音乐、角色都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所以,如果使用不当,这些都有可能会是构成对相关文字作品、美术作品以及音乐作品的侵权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的,都属侵权行为。此次,北京畅游天下公司就是基于自己拥有11部金庸著作的独家移动端游戏软件改编权,故诉讼深圳扑雷猫公司旗下游戏《金庸群侠传》。可以看出,游戏对相应角色、图片、音效等元素的模仿和使用需要谨慎,以免陷入著作侵权纠纷,将多年的苦心经营灰飞烟灭。